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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南12315中心 “四个明确”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
发布人:高洪方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年11月25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沂南县工商局

      一、明确消费维权服务站“五进”范围。消费维权服务站将进入以下营业场所:营业面积1000㎡以上的商场、超市,营业面积2000㎡以上的菜市场以及知名度较高的旅游景点。
      二、明确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置规范。“消费维权服务站”建设,要做到“六个规范”:机构名称规范、组织设置规范、基础设施规范、工作程序规范、规章制度规范、考核标准规范;“五个统一”:统一名称、统一标识、统一工作职责、统一工作流程、统一文书格式。
      三、明确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。维权服务站的职责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、不合格商品退市、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;向本单位职工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;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;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,做好消费者投诉和解记录;定期汇总、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,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,及时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反映。
      四、明确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。明确受理、处理、审核、反馈、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,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,事事有结果等相关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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