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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展销会登记指南
作者: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9年11月24日

 

一、审批条件:

  1、具有法人资格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
2、具有与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、场地和设施;

3、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、人员、措施和制度;

  二、申请商品展销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
1、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(身份证,提交复印件一份);

  2、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,内容包括:商品展销会名称,起止日期、地点,参展商品类别,举办单位银行帐号,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员名单,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、联系电话等;

3、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;

  4、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;

  5、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的,应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;

6、异地举办商品展销会的,需经举办单位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;

7、展销会邀请书(清样)和展销会合同样本;

8、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。

  三、审批程序:

1.开办者在工商部门领取、填写、上报商品展销会登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;

2.审查人员受理并签署意见;

  3.科室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;

  4.局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;

  5.核发登记证;

  6.在公安部门领取许可证和消防合格证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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