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10年6月30日,尚有1267户在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,未按规定接受2009年度企业年度检验。其中,内资企业380户,外商投资企业97户,私营企业790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规定,限上述企业7月31日前到我局进行年度检验。
特此公告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