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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
作者:liyang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年04月27日

涉及外资企业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

许可事项名称

  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

设定依据及内容

   《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》(19801030日,国发(1980272号)

   第二条:外国企业确有需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,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,办理登记手续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  《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取使用范围的规定》(199281日,[1992] 414号)

   一、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

   三、外国(地区)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未六百元,延期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。

表格下载

   http://wzj.saic.gov.cn

承办部门

  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

联系方式

   010-8865016388650164

办理结果的形式

   颁发登记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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